关于做好榆林学院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3/04/27 09:27 次浏览 背景颜色:

各二级学院、绥德师范校区: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等精神,主动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持续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围绕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现将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和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项目一:2023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项目二:2023年校级本科课程建设项目

项目三:2023年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预申报)

项目四:2023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预申报)

二、结题项目类别

项目一:2022年立项的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项目二:2022年立项的本科课程建设项目(模块化课程、双语示范课)

项目三:2022年立项的地方“名胜、民俗、名人”微课(未结题项目)

三、项目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项目立项申报书,向申报人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初选。各二级学院组织项目初选,初选合格后择优排序推荐。

3.项目汇总。各二级学院将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以EXCEL格式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同时报送签字盖章纸质版。

4.学校评选。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布。

四、项目结题程序

1.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各项目组在完成立项文件所下达的预期任务基础上,填写《榆林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提交结题验收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

校级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题:各项目组在完成立项文件所下达的预期任务基础上,填写《榆林学院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提交结题验收报告和课程建设相关成果支撑材料。

2.项目负责人向所属二级学院提出结题申请,二级学院初审合格后向教务处提交相应材料。

3.项目汇总提交。各二级学院将同意结题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以EXCEL格式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同时报送签字盖章纸质版。

4.教务处负责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并公布结果。

五、其他

1.项目申报书、结题验收报告、申报说明参见附件1。

2.各二级学院全面统筹,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2023年陕西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教务处将于7月初邀请相关专家对两项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指导,做好培育工作。因2023年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通知未发,参照2021年通知文件(附件2)准备相关材料。

3.材料报送时间:校级课程、项目结题及申报材料于2023年6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纸质材料一式1份和电子材料);省级项目、成果于2023年6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纸质材料一式1份和电子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彦军 联系电话: 0912-3529167

                                      教务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