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榆林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暨推荐申报第十三届陕西省教学名师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2/09/08 16:22 次浏览 背景颜色:

各学院、绥德师范校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2〕27号)精神,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一届榆林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同时遴选推荐第十三届陕西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长期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教师。已获得前十届“榆林学院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评第十一届榆林学院教学名师奖已获得前十陕西省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评陕西教学名师奖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2.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重点向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公共课的教师倾斜,向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的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教师优先。

3.候选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2021—2022学年年,承担校内本科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或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年。

4.从事人才培养工作的同时,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学术造诣高。

5.主讲课程在校内外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

6.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授课水平,为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7.其他条件依照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执行。

三、评选程序

1.申报省级及校级教学名师的教师需填写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和个人材料附件2

2.二级学院对申报的教师按照评选要求及条件认真审查,推荐候选人参评第十一届榆林学院教学名师奖。

3.往届榆林学院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和本届校级教学名师申报人员均可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奖。

4.学校组织专家对二级学院推荐人员进行评审。

四、评选名额和表彰

1.各学院限报1名候选人参评本届榆林学院教学名师奖。

2.学校将组织专家,15个榆林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中评选出第十一届榆林学院教学名师奖;从拟申报第十三届陕西省教学名师中,按省教学名师申报条件进行综合评议择优推荐3名候选人参评第十三届陕西省教学名师奖。

3.第十一届榆林学院教学名师奖和第十三届陕西省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由学校/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并享受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其它奖励。

五、申报材料及方式

1.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和个人材料(附件2

2.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附件3

3.各学院将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和个人材料、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的纸质材料1份)务必于9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203,同时报送电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彦军        联系电话:3529167

 

附件:1.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2.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和个人材料

3.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榆林学院教务处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