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关于启动2022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立项与结题申请工作的通知
榆林学院关于启动202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
课程建设项目立项与结题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绥德师范校区:
为了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教务处将于近期启动我校2022年教学改革研究与课程建设项目立项与结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
(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选题参考范围
本次计划立项建设20-25项教学改革研究型项目,选题指南如下:
(1)开展产教融合长效机制与模式研究;
(2)围绕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开展研究与探索;
(3)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开展教学内容体系改革研究;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研究;
(5)围绕课堂教学,探索教学方法改革;
(6)围绕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开展教学内涵建设与改革;
(7)开展“互联网+”与教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8)围绕“四新”建设,开展专业和课程改革与研究;
(9)开展工程教育认证背景下的教学改革与探索;
(10)转型背景下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探索。
2.立项要求
(1)主动与企业行业开展合作。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转变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式,积极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2)有前期研究积累。在吸收已有教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改革设计与实施方案。
(3)鼓励团队协作,开展跨学科研究。发挥集体优势,放宽视野,开展多学科合作,通过不同学科间的分析与比较,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4)有推广应用价值。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支撑和实践可行性,具有较大范围的推广应用价值。
3.项目资助与研究期限
该项目分一般和重点两种类别,一般项目资助0.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1万元,研究期限均为1年,最多可延期1年。其中一般项目结题至少公开发表1篇教改论文,重点项目结题至少在普通核心发表1篇教改论文。
(二)模块化课
1.立项范围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专业课程,本次计划立项建设20-25门模块化课程。
1.立项要求
(1)近三年无立项资助的课程均可申请立项;
(2)以专业知识和能力为单元构建课程教学内容,并能主动对接专业认证要求。
2.项目资助与研究期限
模块化课程建设项目资助经费每门0.5万元,建设期限为1年,不得延期。结题时须提供1门完整的符合模块化建设要求的讲义或电子教案。
(三)双语示范课
1.立项范围
各类专业课程,本次计划立项建设3-5门。
2.立项要求
(1)专业基础扎实,外语口语表达能力强,统一使用英语教材授课;
(2)外语教学比例不得少于50%。
3.项目资助与应用期限
双语课程建设项目资助经费每门0.5万元,建设期限为1年,不得延期。结题时须提供2节各50分钟的课程视频。
(四)特色课程
1.立项范围
本次计划立项建设20-25门特色课程,建议分专业申报,每个专业不超1门,所建课属于专业课程。
2.立项要求
(1)围绕地方行业企业或地方文化发展需要,由我校教师独立开发或与企业合作开发的课程;
(2)课程建设内容应突出地方特色。
3.项目资助与应用期限
特色课程建设项目资助经费每门2万元,建设期限为2年,不得延期。结题时须提供不少于6万字的特色课程建设讲义或教案,重复率不超20%,其中体现地方特色的内容不得少于3万字,项目结题合格后建议列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在线课程
1.立项范围
本次计划立项建设3-5门在线课程,在线课须集中体现地方特色,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2.立项要求
(1)课程内容集中体现地方性、应用型。
(2)每门课程不少于2人主讲。
3.项目资助与应用期限
在线课程建设项目资助经费每门6万元,包括录制、剪辑等费用,建设期限为2年,不得延期。结题时须每门课程提供不少于260分钟的视频,每个视频控制在6-9分钟,具有完整课件、课后习题等,且已上线运行。
项目申报者在认真选题,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填写《榆林学院教改项目申报书》或《榆林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22年4月30之日前集中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二、结题验收
1.各项目主持人要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填写《榆林学院教改项目结题报告书》或《榆林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22年5月7日之日前集中报送教学科;
2.教改项目需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包括项目启动到项目结题期间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教学研究类刊物(正刊)上所发表的与项目相关的论文原件,并附复印件(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交原件及封面、目录复印件)等;
3.课程建设项目均按照立项时的要求和建设承诺,填写结题申请书和支撑材料;
4.2019年以来立项建设的教改和课程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均可申请参加本次
结题验收。
三、注意事项
对于在项目研究周期内未顺利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可作出撤项处理,并取消该项目负责人下次申报校级同类项目的资格,并视具体情况责令追回已下拨的部分或全部研究经费。其余未尽事宜,以教务处解释为准。
附件:《榆林学院申请立项与结题的教研项目信息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