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关于做好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榆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榆林学院校办发〔2023〕7 号)和《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榆林学院发〔2023〕57 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闫 龙
副组长:卜耀军
成 员:各二级学院院长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范围与条件
1、2023级在籍学生完成一年级第一学期学业,平均学分绩点(不含公共素质选修课)不低于2.5;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刻苦努力,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或旷考等现象;
3、申请转专业学生前后专业类别原则上要求相同(即理工类互转、文史类互转),专业录取批次相同或上一录取批次可申请转入下一录取批次专业;
4、学生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单位(三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须在入学时提交转专业申请并提供近期诊断证明;
5、国际创意学院项目(ICC)专业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只能内部互转(体教ICC不能转)。
三、工作流程
1、2024年3月,教务处根据转专业文件的有关规定,协调各二级学院进行各专业容量的核定工作。
2、申请学生填写《榆林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二级学院组织人员对学生资格进行初审,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签注意见后将汇总表和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转交拟转入学院。
3、二级学院根据《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制定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遴选工作。
4、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报送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教务处复审后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5、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6、学生转专业后,接收学院应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和成绩进行认定和置换,如需补修课程,给出具体补修计划。
7、转专业学生学费按学生所在专业分段收取,转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8、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
四、时间安排
1、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15日,核定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容量;
2、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6日,学生填写《榆林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将申请表递交所在二级学院,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资格进行初审,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签注意见,将汇总表和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3、2024年4月28日-30日,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遴选工作;
4、2024年4月30日,各学院将遴选结果报送教务处复审;
5、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3日;
6、公示结束,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做好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并向学生传达。
2、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在审核办理本项工作时要坚持政策传达到位、排名公开,审核程序透明的工作要求。
3、转专业工作须在主动接受学校纪委和广大师生的监督下进行。
附件:
1、榆林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各学院可接收容量汇总表
2、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榆林学院2023级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榆林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
榆林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各学院可接收容量汇总表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可接收容量 |
备注 |
1 |
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2 |
|
2 |
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 |
4 |
|
3 |
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ICC) |
4 |
|
4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2 |
|
5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化学 |
1 |
|
6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 |
|
7 |
建筑工程学院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1 |
|
8 |
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1 |
|
9 |
能源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7 |
|
10 |
能源工程学院 |
物理学 |
1 |
|
11 |
能源工程学院 |
智能制造工程 |
1 |
|
12 |
生命科学学院 |
动物科学 |
9 |
|
13 |
生命科学学院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21 |
|
14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 |
2 |
|
15 |
生命科学学院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22 |
|
16 |
生命科学学院 |
园林 |
21 |
|
17 |
生命科学学院 |
植物科学与技术 |
10 |
|
18 |
生命科学学院 |
动物科学(ICC) |
13 |
|
19 |
生命科学学院 |
植物科学与技术(ICC) |
11 |
|
2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金融工程 |
2 |
|
2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应用统计学 |
1 |
|
22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4 |
只能与社体专业互转 |
23 |
体育学院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4 |
只能与体教普招专业互转 |
24 |
外国语学院 |
翻译 |
1 |
|
25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21 |
|
26 |
文学院 |
新闻学(ICC) |
3 |
|
27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7 |
|
28 |
信息工程学院 |
人工智能 |
2 |
|
29 |
信息工程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 |
|
30 |
信息工程学院 |
物联网工程 |
1 |
|
31 |
政法学院 |
法学 |
7 |
|
32 |
政法学院 |
历史学 |
6 |
|
33 |
政法学院 |
社会工作 |
1 |
|
总计 |
195 |
说明:各学院可接收容量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情况、班额容量、生师比、实验室条件、前置课程等多重因素考虑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