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关于产教融合专业群立项及推荐结果的公示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首批普通高等学校产教融合专业群立项申报的通知》(陕教函〔2025〕989号)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视,立足自身办学定位、学科优势及区域产业发展需求,按照需求导向、多元协同、服务产业和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AI+ 能源化工一流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群》为校级产教融合专业群,并推荐其申报省级产教融合专业群建设项目,参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石油大学和延安大学专业群建设项目各1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12月5日。公示期间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高挺挺 联系电话:0912-3687197
榆林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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