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榆林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教发〔2021〕1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采用北京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23届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含往届未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结果评定与处理结果
总文字复制百分比 |
性质初步认定 |
R≤30% |
无抄袭行为 |
30%<R≤6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R>60%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注:R为检测报告中总文字复制百分比。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总文字复制R≤30%视为合格;R>30%为不合格,延期一年答辩。个别工程类专业对于毕业设计重复率有特殊要求的,由二级学院提出说明,教务处批准后按专业标准执行。
三、检测安排
1.论文初稿第一次检测,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在毕设管理系统中设定。学生在毕设管理系统完成相关工作后,上传本人毕业设计(论文)初稿,提交后,指导教师“确认检测”后立即检测,即可查询检测结果。此次检测结果供师生自查参考。
2.论文初稿第二次检测,检测时间为答辩前一周。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自行设定。学生第二次提交本人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后,指导教师“确认检测”后立即检测。此次检测结果符合学校重复率标准,才能正常进行答辩。各二级学院应将第二次检测结果作为答辩资格审定依据。
对于论文初稿第二次检测结果不满足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限期修改,修改后经指导教师和教研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各学院组织的论文第二次答辩。
3.论文终稿检测:答辩后,论文经修改形成终稿,学生在毕设管理系统完成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后,学校于6月3日统一对2023届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终稿进行检测。此次检测结果作为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依据。
四、其他
1.每位学生论文初稿有两次检测机会,论文终稿只有一次检测机会。
2.学生在毕设管理系统中上传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与本人实际论文必须一致,同时务必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整性等,发现作假按不合格处理。
3.学术不端行为不合格者或第三方评价成绩低于60分,延期一年答辩(已经参加答辩者成绩作废)。
4.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者,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
5.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含二次答辩)工作,并于6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从毕设管理系统中导出完成归档和总结工作。
6.务必严格按照三个时间节点完成相关任务,以免影响毕业资格审查。
附件:
榆林学院毕设管理系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