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榆林学院第三批创新工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绥德师范校区:
为进一步培养和提升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保障各个创新创业项目的顺利实施,开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新局面,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创新工坊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创新工坊的建设是以各学科及专业特色为基础,以思维开拓、科技创新、赛训结合、团队培养为主导理念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场所,同时也是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的双创实践空间。
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总体指导创新工坊的立项及建设工作,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
二、工作流程
创新工坊的申报要结合学科专业特色,以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目标,以对应行业岗位能力需求为导向,以各级各类创新及学科大赛为抓手,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
(二)数量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绥德师范校区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和专业特点,推荐1-2个工坊进行申报,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本批拟建立15-20个校级创新工坊。
申报负责人必须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岗教师,工坊下属团队可由学生和教师共同组成,申报建立的工坊要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研究计划和研究目的。
三、具体安排
1.工坊场地及建设期限
创新工坊地点一般应设在各学院专业实验室,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核查项目实施场地及基本办公条件,创新工坊的建设期限为1年。
2.资金支持及考核评估
对批准立项的创新工坊建设项目,教务处从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经费中给予每项5000元经费支持。并在每年11月份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同时采用“定期考核+随机抽检”的形式,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工坊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工坊将责令整改或终止建设。
3.工坊管理模式
创新工坊的管理采用教务处、二级学院和双创团队相结合的三级管理模式,教务处负责工坊的资金支持、资源协调、评估考核工作,二级学院负责工坊的具体建设和双创团队的培养和指导,创新创业团队负责项目实施和相关赛事对接。
四、结题验收要求
1.要充分将工坊的建设与“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机器人大赛、电子设计大赛等各级各类学科赛事、社团活动紧密相连,实现工坊组建与竞赛组织工作无缝对接。
2.每项创新工坊建设期内至少培养2支学生团队参加各类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科技竞赛活动;同时至少获批或立项2个省级及以上的项目,或获得1个省级及以上竞赛奖项。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新工坊的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广泛调动大学生参加创新活动的积极性,把工坊建设作为促进专业学习、培养创新创业就业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的重要途径,进一步提高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五、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榆林学院创新工坊申报书》(附件1),报学院初审。
(2)各二级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严格评审并排序,填写《榆林学院创新工坊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各单位将推荐申报项目的申报书和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5月26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行政楼203室)。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创新工坊建设校级立项项目,并予以公告。
联系人:曾春梅联系电话:0912-3896297
附件1:榆林学院创新工坊申报书
附件2:榆林学院创新工坊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