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榆林学院“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2/05/06 09:36 次浏览 背景颜色:

二级学院,绥德师范校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创新精神,提升创业、就业能力,进一步健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与数量

(一)立项原则。申报课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中,将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养成融入到专业教学各个环节,培养学生结合自身所学专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

(二)立项数量:全校拟立项建设15-20门。每个二级学院应充分挖掘、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特色,择优推荐1-2门课程申报校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三)经费支持:对批准立项的项目,教务处从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经费中给予每门课程5000元经费支持。

课程建设要求

(一)教学内容与体系:充分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积极推动专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渗透创新创业理念和知识,结合课程特点,全面梳理和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将创新方法、创新思维等内容融入课程知识点,引导学生开展创新研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等;建设“专创融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案例库、课件库、教学视频库等教学素材,并用于实际教学。优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通过实践训练来锻炼学生的开放性思维、实践技能、心理素质,把传统专业教育实习平台与创新创业教育实训平台有机统一。

(二)教学设计与方法深化教学方法改革,促进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互联网+”课堂革命,积极推广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新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鼓励课程建设为在线开放课程(慕课)。

、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参建人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鼓励教师组成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建设团队。

(二)申请人填写《榆林学院“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书》(附件1),报学院初审。

(三)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严格评审并排序,填写《榆林学院“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四)各单位将推荐申报项目的申报书和汇总表签字盖章后2022526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行政楼203室)。

(五)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校级立项项目,并予以公告。

四、课程验收

(一)课程建设期为1年(自项目立项公布日起)。

(二)“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需达到下列条件:

1.编写“专创融合”课程教学大纲,或者编写“专创融合”课程讲义。

2. 课程面向学生完整开设至少一学期,教学效果良好。

3. 组织3个以上团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项目”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至少获得1个省级及以上的项目,或1个省级及以上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项。

4. 编写高质量“专创融合”示范性教学设计10个(参考附件3),每个满足2学时教学。

联系人:曾春梅 联系电话:0912-3896297

 

附件1:榆林学院“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榆林学院“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榆林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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