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3/06/12 17:21 次浏览 背景颜色: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国家有关战略要求,主动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扎实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以下简称“四新”)建设再深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未来技术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思路

根据《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按照“分区论证、试点先行、分批启动”的原则,培育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2023年度,计划重点在“四新”领域建设5个左右育人成效显著、区域产业特色鲜明、产学研用联动深入的现代产业学院。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各教学单位。

(二)申报条件

1.办学定位合理,服务产业发展。办学定位符合国家与区域 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方向,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突 出高校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优势,强化“产学研用”体系化设计,服务区域支柱产业或战略新兴产业,着力增强人才对经济高质量 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2.前期基础扎实,建设成效突出。学院能够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急需为牵引,与行业产业领域龙头企业紧密合作,变革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在支撑服务地方兴产业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育人模式创新,政产学研协同联动。学院能够创新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保障机制等,凝练产教深度融合、 多方协同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跨主体的信息、人才、技术与物质资源共享机制,创新企业兼职教师评聘机制,构建高等教育与产业集群联动发展机制,打造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

具体申报条件参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均须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各单位原则上只申报1项。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参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附件1),从办学定位、建设基础、育人模式、保障体系等方面制定《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附件2)。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2023年6月30日前

(二)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将《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见附件2)纸质版(签 字盖章)、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联系人:童彩霞,联系电话:15597389527。

教务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