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科
实训科科长:李彦军
实训科成员:

教务处实训科职责范围

1.负责学校实践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和完善有关实践教学各环节的规章制度。

2.组织安排教师教育类专业的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和顶岗实习工作,检查、督促各院系专业实(见)习工作的组织安排和执行情况。

3.指导协调各院系、部门做好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维护工作。

4.负责学校产教合作教育工作的开展和合作项目的过程管理。

5.服务及监督各专业实验教学计划的开展,负责全校实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检查、协调工作。

6.负责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安排和过程管理工作。

7.负责实践教学相关评优的组织申报和评比。

8.负责“春笋计划”工作的组织开展。

9.负责学校实践教学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及其他科室需要协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