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各学院制定“劳动教育”课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08 次浏览

各学院、绥德师范校区: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落实《榆林学院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的综合育人作用,不断提高学校劳动教育水平。

请各学院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制定《榆林学院XX学院“劳动教育”课程实施细则》和《榆林学院XX学院劳动实践教育项目清单》(附件1)细化各项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协同推进,确保劳动教育有序开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育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知行合一,强化综合统筹,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生活实际,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总体目标

全面构建以党政为主导、学校为主体、家庭为基础、社会全方位支持的贯通一体、开放协同的劳动教育工作格局,建设体现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全面发挥劳动教育育人功能,教育引导学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重点任务

二级学院负责学生劳动实践教育的组织实施,加强劳动实践教育过程性记录与考核。各学院通过制订劳动教育课程实施细则和劳动实践教育项目清单,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可以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考评体系。

请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将实施细则和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上传于本学院网站相关板块,将链接网址发送给教务处曾春梅,便于教务处汇总链接网址后上传官网。

联系人:曾春梅   联系电话:15249121177



榆林学院XX学院“劳动教育”课程实施细则

附件1.榆林学院XX学院劳动实践教育项目清单

附件2.榆林学院学生劳动实践教育鉴定表

附件3.榆林学院学生假期实习鉴定表

附件4.榆林学院学生其他劳动实践教育鉴定表

附件5.榆林学院学生劳动教育课程综合成绩评定表

附件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附件7: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附件8:榆林学院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


                               教务处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