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榆林学院2020年产教合作教育项目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内涵建设,构建多形式、多领域的产教合作教育体系,决定开展2020年榆林学院产教合作教育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产教合作教育项目的设立须遵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为导向,实现教学、科研和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实现合作共赢与共同发展。通过合作,逐步使合作单位成为学校的实习实训基地、课题开发基地、教师实践基地,使学校成为合作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保障和培训中心、科技研发与创新中心。
二、申报指南
根据学校当前产教融合工作的具体要求,2020年产教合作教育项目重点支持校企联合的教学内容体系建设、教学过程改革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三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内容体系建设
联合企业及行业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基于行业工作过程和技术要求共同开发具备行业和地方特色的教学大纲。瞄准榆林及周边区域高端能源化工、陕北特色文化、旅游、农牧等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需求,依据产业链岗位群技术要求设计专业课程支撑矩阵和能力培养路径,将企业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引入课程,建立岗位能力、职业资格认证与教学内容互为支撑的课程内容体系,依据企业岗位能力要求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和课程教学目标,编写能够有效满足榆林周边区域企业人才需求的实践及理论教学课程大纲、实验指导书、教学讲义等。
(二)教学过程改革
依据不同企业和岗位群的实际需要,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过程,教学设计实施等。强化学校与企业的深度融合,通过嵌入式课堂、企业课堂、校企双导师、企业人才班、订单班等多种形式的合作,逐步探索实施订单式、工学结合、现代学徒制等创新性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过程,构建校地、校企协同育人新机制。将企业的工程师、生产设备、产品、工艺案例、生产经营环节等单元带到校园与课堂,将学校的教师学生、教学实施、实验、实训等环节放到合作企业,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实现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员工培养的融合,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
(三)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校企联动教学评价与质量保障。依据不同合作企业对人才能力和素质的不同要求或者参照行业岗位标准,联合企业行业共同制订与实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有关的评价及保障制度,包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评价办法,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考核与评价,课程评价、毕业生专业能力评价、就业质量评价等。
三、申报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申请项目的审查和筛选工作,每个学院限报三项,每类项目限报一项。各学院主要审查项目合作内容是否符合专业发展需求,实施计划是否可行,合作企业是否满足要求等,严格控制项目数量,提高质量,学校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及成果数量确定资助金额。
(二)产教合作教育项目以推进二级学院与行业企业的深度融合为原则,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要求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或者是教育教学、实验实践、课程团队等教学工作的负责同志。
(三)项目应当具有明确定量、可考核的预期成果,项目实施过程清晰,各阶段任务明晰。教学内容体系建设项目成果至少应完成10门以上校企合作特色化课程教学大纲、讲义、实验指导书的修订;教学过程改革项目成果至少应当包含实施5门以上课程的嵌入式课堂、企业课堂、校企双导师,或者开展不少于50人的企业人才班、订单班等形式的合作;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项目成果至少应当包含制定五项以上的教育教学环节质量保障制度,每项评价制度组织一次以上的实施与评价。
(四)项目的合作单位一般应为行业龙头企业或者是在榆林及周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规模以上优质企业或者是行业协会及政府相关单位;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一般不超过两家,合作单位的业务范围应符合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和发展方向。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产教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
四、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院系应于2020年10月14日前,将学校产教合作教育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榆林学院产教合作教育立项汇总表(一式二份)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教务处实训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材料由各院系统一报送,教务处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的项目申请。
附件:
1. 榆林学院产教合作教育项目立项申请书
2. 榆林学院产教合作教育项目立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