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数量
2019年度开展认定的学科专业范围为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矿业类、航空航天类、兵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建筑类、植物类、动物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经济管理类、艺术学类26个类别,所涵盖专业详见《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见附件1)。
二、认定要求
(一)项目认定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二)申报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项目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三)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四)申报项目应提供有效链接网址并保持链接畅通。参加国家认定的项目还需须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18版)》要求,在申报期间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
(五)优先支持依托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开展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申报限额
根据2019年度认定分类范围,以学校相关专业数为基础,结合各高校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数量,确定具体申报限额(见附件2)。无相关专业的高校不参加当年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各高校组织校内申报和遴选,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申报。
(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高校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三)2017、2018年度已认定为省级但未被认定为国家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在本次认定范围内且在上次认定后有较大改进的,可以直接申报推荐国家级(不占学校指标)。
五、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函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各高校按照教育部《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项目简介视频和教学引导视频要求(简介视频不超过3分钟,教学引导视频5-8分钟),登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工作网(shenbao.ilab-x.com)”(以下简称“工作网”)进行项目网上申报。
登录“工作网”的账户信息另行公布。
(二)纸质函报。将《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申报表》和附件材料按项目单独装订成册,(一式2份),和《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申报表、汇总表和视频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具文报送至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崇鋈楼404办公室。
《申报书》电子版采用WORD版本,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项目简介视频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教学引导视频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学引导视频.mp4。
六、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8月26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
七、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发挥主体作用,注重从硬件建设向软件建设,大力推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和应用。
(二)对认定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相关高校要加大经费投入,继续建设与完善。确保项目被认定后1年内面向高校和社会免费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1年后至3年内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50%,3年后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30%。
(三)申报表、视频技术要求和技术接口规范等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32号),请登陆“工作网(www.shenbao.ilab-x.com)”下载。
(四)请于2019年8月2日(星期五)前,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工作联系人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职务、手机电话、电子邮箱)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jixuetang@snnu.net。
联系人及电话:
何文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029—88668917
彭智慧(陕西省高等教育MOOC中心陕西师范大学中心)
029-85308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