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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1-10-29 次浏览

办理复学手续流程


    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承办部门: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办理程序:学生复学应于期满学期开学前向所在院系提交复学书面申请,并附派出所或街道、居委会证明(休学者还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及学校指定医院复查证明),经所在院系领导同意,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复学。
   

学生在病休期满将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看病病历、当地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学申请等材料向学院教学办提出申请。

停学学生在停学期满,向学院教学办提出复学申请(当地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自费出国留学因出国不成复学学院复印停保文件并盖公章,学生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填复学申请表,学生需出具未办理出国证明

院系办(或教学干事)审核后,开出复学申请表,学生到校医院复查,开具意见。经院系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院系办(或教学干事)审核后,教学干事开具复学申请表,经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材料整理齐经院长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批后,符合复学条件者,开出复学通知书,学生凭复学通知书到学校各部门报到。

 

 

 

 

院系教学办(或教学干事)检查学生各部门均已报名后(复学通知书)准其复学、安排学生复学有关事宜。

 

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1
.见学生手册中《榆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
.休学、停学或保留学籍期满的学生,应于期满学期开学前复学,期满超过两周不办理复学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