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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榆林学院2019年产教合作教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4-15 次浏览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构建多形式、多领域的合作教育体系,决定开展2019年产教合作教育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产教合作教育项目需遵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坚持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学生应用实践能力与企业需求的匹配度为导向,实现学校教学、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通过合作,逐步使合作单位成为学校的实习实训基地、课题开发基地、教师实践基地,使学校成为合作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保障和培训中心、科技研发与创新中心。

二、项目类别

(一)项目类别

1.共建产业学院。探索引企入校,组建寓教于企的多元制合作办学模式,按照企业产业链对人才特定需求设计校内对应专业群的人才培养路径,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联合建设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工作室、实验室、专家工作站和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共同实施培养过程。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逐步建设高度契合区域行业产业链需求、校企深度融合、行业认可度高的一流专业集群和产业学院。

2.共建专业。与相关行业的龙头企业开展深度融合与共建,紧密围绕榆林及周边区域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对相关专业人才的需求、在专业申报、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研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构建“学校课程+企业实践”双轨融合的课程体系,按照行业岗位能力需求,组织课程结构体系改革,推动课程设置与职业标准对接,实现产业链、人才链、教育链的有机衔接。

3.共建模块化课程。联合行业企业专家,将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引入教学,引入实验室,引入课程,校企共同开发课程内容,实现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外生产见习和企业综合实习有机衔接;教学实施过程与生产工艺流程对接,依据企业员工岗位群能力目标设计学生能力培养实施路径,达成面向企业岗位群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4.共建特色教材。联合企业及行业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岗位能力、职业资格认证与教学内容互为支撑的课程内容体系,瞄准榆林及周边区域能源化工、陕北特色文化、旅游、农牧等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需求,编写能够有效满足榆林周边区域企业岗位力需求的实践及理论教材、实验指导书、教学讲义等。

5.共建教学团队。聘用企业及行业内能工巧匠、工程师、技术骨干等与校内教师共同打造教育教学团队,校内设置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通过嵌入式课堂,企业专家进校园等方式引入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专业实践性课程任课教师;也鼓励学校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校企联合组建教育教学及科研团队,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及成果申报,建设符合行业需求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区域经济研究、创新平台等。

(二)资助原则

1. 产教合作教育项目应以推动地方高校教育供给侧改革,深化校企融合,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

2.项目应以院系历年产教合作教育工作为基础,逐年扩大合作领域、优化合作方式,完善合作育人体制和机制,逐步与企业建立深度、稳定和全方位的合作与共赢关系。

三、申报要求

(一)产教合作教育项目以推进院系与行业企业的深度融合为原则,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要求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专业负责人或者是院系教育教学、实验实践等工作的负责同志。

(二)各二级院系要做好申请项目的审查和筛选工作。主要审查项目合作内容是否符合专业发展需求,实施计划是否可行,合作企业是否满足要求等,确保项目的先进性和可行性,避免重复、低水平的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院系申报数量不得超过院系现有本科专业数量。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历年产教合作教育项目的资助,具有较好的应用和实施基础。

(四)项目的合作单位一般应为行业龙头企业或者是在榆林及周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规模以上优质企业或者是行业协会及政府相关单位;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一般不超过两家,合作单位的业务范围应符合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和发展方向。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产教项目,并负责组织填写附件1:《榆林学院产教合作教育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成员同时参与项目数一般不超过3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两年。

四、院系2019年产教合作教育工作安排

(一)各院系应统筹考虑和部署2019年度产教合作教育工作的开展思路和途径,同时规划院系2019年度产教融合工作的。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加强管理,落实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院系应围绕专业建设、课程结构体系改革、教学内容体系改革、教学过程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六个类别设立若干子项目,子项目数量不宜过多,一般应覆盖以上六个方向并填写附件2:榆林学院产教合作教育院系子项目立项汇总表;

(三)每个子项目须根据项目类别定时、定量明确预期成果,预期成果的具体内容参照附件3:榆林学院院系产教合作教育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五、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院系应于2019426日前,将学校产教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和榆林学院产教合作教育院系子项目立项汇总表(一式二份)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教务处实训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材料由各院系统一报送,教务处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的项目申请。

 

附件:

1. 榆林学院产教合作教育项目立项申请书

2. 榆林学院产教合作教育院系子项目立项汇总表

3. 榆林学院产教合作教育院系子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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