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正文

榆林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实施办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2-09-18 次浏览

榆林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实施办法

院发[2008]2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最基本形式,是体现教师教学水平的最基本途径。青年教师是教师队伍中的生力军,是学校事业发展的中坚。为了激励广大青年教师积极投入教学,不断革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每年举办一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活动。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二条  讲课比赛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学校成立“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研究决定比赛活动中的有关事宜,组织讲课比赛活动,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科。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组成“讲课比赛评委会”(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主任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

第三条  各教学单位分别成立讲课比赛评审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及有关同行专家组成。组长由教学主任担任。

第三章  参赛条件

第四条  我校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第五条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良好,近两年来未发生教学事故及教学过失。

第六条  参加过讲课比赛的教师无论获奖与否,均可再次参赛。再次参赛的课程原则上应与上次不同。

第四章  比赛办法

第七条  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本人自愿向教研室提出申请,教研室根据学生评教、教师评教和日常教学质量跟踪情况,向所在教学单位推荐。

第八条  各教学单位评审小组审核、认定申请人参赛资格,组织预赛。预赛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凡未组织预赛的单位,不能推荐教师直接参加校级决赛。

第九条  各教学单位将预赛结果(包括参赛人数、本单位预赛获奖教师名单等)报组委会,同时按本单位青年教师总数10%的比例,择优推荐参加学校决赛的人选。

第十条  被推荐参加校级决赛的教师,填写《榆林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报名表》,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有关预赛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组委会办公室。

第十一条  决赛采用公开讲课的办法,参赛教师讲课50分钟,授课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自选,通过抽签决定比赛顺序。评委根据比赛评分指标现场打分,计算出决赛成绩和名次。全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第十二条  预赛一般安排在比赛年的4-5月份进行,决赛在6月份进行。

第五章  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  讲课比赛设个人特等奖2名、一等奖4-5名、二等奖6-8名及优秀奖若干名,集体设优秀组织奖1-2个。

第十四条  学校对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奖励标准为:特等奖1000元/人,一等奖500元/人,二等奖200元/人。

第十五条  学校将获奖情况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考核、聘任、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和工资调级等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榆林学院讲课比赛评分细则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榆林学院讲课比赛评分细则

 项目

评 分 观 测 点

分值

教学内容

(1)       教学目标明确

(2)       内容精确、信息饱满,脉络清晰

(3)       结构严谨,中心突出

(4)       疑难点突出并详析

20

讲解表达

(1)       普通话标准(或英语发音标准)

(2)       语言规范准确,生动流畅

(3)       板书清楚工整,条理清晰

(4)       思路清晰,层次分明,循序渐进,布局合理

(5)       讲课节奏感强

35

教学方法

(1)       教学方法符合认知规律,有创新表现

(2)       内容展开生动形象,推理步步深入,逻辑性强

(3)       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4)       能与观众互动,现场气氛活跃

20

教学手段

(1)       恰当的使用各种手段辅助教学(如多媒体)

(2)       讲授与多媒体手段的使用衔接自如,接替自然流畅

10

选手形象

(1)       精神饱满,热情振奋,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2)       仪表端庄,服装得体

(3)       举止大方,态度平和自然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