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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关于建立教学督导制度的决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5-10-09 次浏览
榆林学院关于建立教学督导制度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5-10-9] 共阅[1133]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维护和稳定教学工作秩序,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保证教学改革向纵深层次发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建立教学督导制度,并成立榆林高专教学督导组。
一、教学督导组的性质
教学督导组是协助学校和教学主管部门检查、监督全校教学工作运转情况,督促和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的群众性组织。教学督导组受榆林高专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直接领导,教务处为其常设机构,负责联络沟通。
二、教学督导组的人员组成
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学校校长从全校教师、干部,包括已离退休教师和干部中聘请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高级职称,长期从事过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具有丰富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每届任期两年。每一届教学督导组由5—10人组成,设组长一名负责督导组的各项工作。
三、教学督导组的主要职责
1、了解青年教师的整体状况,检查、督促各系部的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和改革,帮助其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搞好教学工作。
2、检查、诊断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指导教风、学风建设,了解、检查和监督教学工作运转情况,向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反馈教学工作信息,提出改进和加强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3、结合检查,开展研究,对学校办学思想、教学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思路等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
四、教学督导组的主要活动
教学督导组采取集体和个人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活动,主要活动有以下几点:
1、每学期至少听课80学时,并对教师的教案、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进度、学生作业等教学基本资料进行抽查。
2、接受教务处具体委托,对有关试卷进行抽查分析,并完成简单的分析报告。
3、通过听课、检查等方式,了解学校教学工作和教风、学风建设中好的经验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的意见和建设。
4、接受学校委托,对学校教师课程教学状态进行评估。
5、接受教务处委托,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进行课堂教学、业务学习、开展教改、编写教材、改进教学方法等工作,与教师所在系、部交流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6、每学期底由组长对一年的督导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学校教务处。督导组成员个人也可随时向教务处反映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或个人意见,学期末要形成书面性的总结分析材料。教务处将对督导工作组及个人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或改进方案。
五、其它
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的报酬由学校专项拔款支付。
各系、部要根据本决定,积极支持、配合学校教学督导组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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